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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校小升初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29

“全面发展,学有特长”是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秉承的育人理念,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有特长,同时为推进素质教育,2016年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将面向通州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招收一批特长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科技特长生。现将2016年初中入学招收科技特长生的有关工作方案和招收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做如下安排。

一、招生对象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2016年面向北京市户籍且通州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收科技特长生。

二、招生项目

智能控制(机器人、单片机) 天文

三、招生工作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5月7日-8日8:30-11:30 13:30-17:00

报名地点: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家长接待室

报名要求:务必本人到学校办理报名登记以及资格初审的手续,未能办理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手续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后续的科技特长测试。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因报名人数较多,材料恕不退还,请谅解):

·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内容:户口本首页及学生本人页,原件核对后返还);

· 毕业学校出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证明;

· 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好姓名);

· 出示考生相关科技特长的证明材料以及考生的基本信息或简历;

· 小学六年级第一学期学习成绩证明(成绩为分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

2.测试安排及内容

凡报考我校的科技特长生均须经学校领导小组初审合格后,再参加校级统一专业测试。

(1)校级科技特长生测试安排:

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22日上午8:00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报到。请参加测试的学生,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及考试用具,准时参加相应的各项测试和面试。

测试顺序:采取考生先到先测的原则。考生进入学校后,须如实登记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在指定地点做测试前的准备,等待工作人员叫号。由于预估到报考我校的考生会比较多,为保障秩序,因此建议考生在进入学校前,注意遵守顺序,自行排队;待进入考场候考室并进行登记后,再听从工作人员指示,做相关准备活动。考生家长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校园或考场,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测试秩序。如有特殊需要,学校会主动派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家长进入学校,接受校方询问。

(2)校级专业测试内容

智能控制(机器人、单片机)

1.个人特长陈述及答辩

2.作品介绍及答辩

3.动手操作:结构及程序调试

天文

1.个人特长陈述及答辩

2.动手操作:天文设备操作

四、录取原则

对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学校还将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结合考生在毕业学校表现,择优录取。凡校级测试合格的考生经学校统一上报区教委体美科,2016年5月25日,拟录取名单在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者既被录取为我校科技特长生。

五、其他事宜

1.自公布实施该方案之日起,在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2016年初中入学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校将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加强宣传,认真细致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科技特长专业测试等环节的工作,细致管理,规范操作,分工明确,提高工作质量。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严格遵守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加强监督和检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信息公开,确保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如在招生测试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或安全意外情况,将及时启动安全预案(见附件1)。

2.为保障考生安全,预防意外情况发生,凡参加我校科技特长专业测试的考生,建议自行事先购买本人的人身意外保险。

六、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69511639

小升初科技特长生报名资格如有变化,以2016年教委文件为准。

未尽事宜,由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科技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

2016年4月29日

附件1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招生工作安全预案

一、防止意外事故

1.提前做好测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学生有序进入和退出考场;

3.校医、司机值班待命。

二、预防极端恶劣气候

1.提前关注天气预报,做好相应防护准备;

2.如遇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测试延期进行,提前通知学生。

三、预防重大火灾灾害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指挥学生紧急避险疏散,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上级领导;

2.果断发出紧急避险信号,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灾害的安全地段和场所;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110请求援助;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灾后善后工作。

四、防止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对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校园;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善后工作。